更新时间 : 2024-12-06 来源 : 网络
近日,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联合印发《关于扩大启运港退税政策实施范围的通知》(财税〔2024]31号),明确自2024年12月1日起扩大陆路启运港退税政策试点范围,我省成都国际铁路港(城厢站)纳入政策范围。至此,我省成为全国少数同时享受“海路(泸州港)+陆路(国际铁路港)”启运港退税政策的省份。
启运港退税政策
指符合条件的出口企业从规定的启运港报关出口,从离境港离境的集装箱货物,自启运港启运起即可办理出口退税手续。财政厅税政处相关负责人介绍,此项政策与此前货物需自离境港离境才能办理出口退税的传统模式相比,可帮助企业节省因国内运输、离境手续办理等原因形成的退税等待时间,提高企业资金循环速度和回笼速度,支持国际物流快捷周转。而此前,全国仅有陕西省西安国际港务区、浙江省华东国际联运港和义乌国际陆港获批陆路启运港退税政策试点资格。